深圳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制定了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其中包括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
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政策与疫情前相比有何变化?
答:相比疫情前,本条政策申请条件更宽松、范围更广泛,对提出申请的单位不再有亏损年限的要求。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即可申请。用人单位申请时需要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书,其中要说明单位存在的困难以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